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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国务院于1994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将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作为消除碘缺乏危害的主要防治措施。碘缺乏危害,是指由于环境缺碘、公民摄碘不足所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的潜在性损伤。我省是碘缺乏危害重病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即开展了推广加碘食盐的试点工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实施后,我省立即普及了加碘食盐的供应,通过持续宣传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食用加碘食盐逐渐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与此同时,卫生防疫部门对全省广大城乡饮用水含碘量进行了详细的普查,陆续发现了一些饮用水含碘量高的地区。人体长期过多摄入碘,同低碘一样,会引起高碘甲状腺肿等不良反映,同样会危害人体健康。显然,生活在饮用水含碘量高的地区的群众,不宜再食用加碘食盐。为此,从2001年开始,河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要求盐业部门对食盐进行差别化供应,对生活在饮用水含碘量高地区的群众,改为供应不加碘食盐。几年过去了,我省碘缺乏地区和高碘地区情况如何?食盐的差别化供应落实的怎样?为此,我们于11月11日至14日深入新乡、濮阳、开封三市的5个县7个乡,走访了10个村,详细查看了11个食盐销售点。现就这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高碘区的分布情况和不加碘食盐供应特点
2001年7月26日,河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给我局下发了豫地领[2001]4号函,确定了新乡市的长垣、封丘,开封的开封县、开封郊区、兰考县和杞县,濮阳市的台前县,商丘市的虞城县、民权县、永城市、梁圆区和睢阳区,共计12个县市(区)的79个乡为高碘地区。为了维护高碘地区居民的身体健康,要求我局对上述高碘地区居民做好不加碘食盐的供应工作。2004年7月26日,河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下发了豫地领[2004]4号文,通知我局增加新乡、开封、濮阳和商丘4市18个县(区)的9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第二批高碘地区。2006年9月18日,河南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给我局下发了豫地领[2006]2号文,通知我局增加新乡、开封、濮阳和商丘4市7个县(区)的20个乡(镇)为第三批高碘地区。以上三次划定高碘区,全省共计189个乡镇,涉及商丘、开封、濮阳、新乡四个市、18个县(市)的716万人口,年食用盐量约32881吨。
从我省高碘区地理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新乡以东的黄河流域和黄河古道沿岸,其中商丘辖区比较集中,占去113个乡(镇),基本连片,对不加碘食盐的供应工作比较有利。新乡、开封、濮阳高碘区地理分布比较复杂,碘缺乏地区和高碘地区有的犬牙交错,有的呈点状分布。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实际情况,大大增加了当地盐业部门在食盐供应上的难度。宣传不到位,也容易给当地居民造成误解,进而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更有甚者,有的在同一个乡或同一个街道,同时存在缺碘区和高碘区。比如,新乡市长垣县的芦岗乡是我省第一批划定的高碘乡,可是就在该乡黄河防洪大堤内侧比较偏远的地方,有三个自然村的村民经医院诊断证明有碘缺乏症状,要求继续供应加碘盐。又比如,开封市郊区的东郊乡属于高碘乡,但是,同一个街区有饮用自家井水的,也有饮用市区自来水的,如何界定和供应所需盐种,确实存在一定困难。1994年颁布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后,由于长期宣传食用碘盐的好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已经深入人心。2001年以后开始供应不加碘食盐,供应初期群众并不理解。有的认为同样价钱,少吃一样东西不划算,还要求供应加碘盐。有的村与村相邻,街与街相连,群众认为盐业公司供应不同食盐没有道理。由于群众的不理解,加碘食盐转换不加碘食盐供应初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出现了市场上两种盐串销、混销和食盐销售量下降等问题。
二、针对食盐的差别化供应,盐业部门采取的措施和经验
(一)认真学习,提高对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意义的认识
面对群众的种种疑虑和市场管理的困难,基层盐业公司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他们认真学习上级关于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科学用盐知识。许多县市盐业公司还请来地方病防治部门,详细讲解农村饮用水调查经过和高碘区划定的依据。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既有科学性,又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如同缺碘区供应加碘盐一样重要,都是为了保护公民身体健康。这项工作是政府贯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落实好食盐的差别化供应,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盐业部门承担着食盐专营任务,工作再难也责无旁贷,从而提高了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区管理,责任到人
基层盐业公司普遍成立了不加碘食盐供应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一线。比如新乡封丘县,19个乡镇有9个高碘乡,高碘区和缺碘区各占一半。为便于管理,他们成立两个食盐供应领导小组,由两名副局长带队,分别负责高碘区和缺碘区的食盐供应,困难时期局长(经理)亲自挂帅,深入乡村销售网点;业务、盐政人员和车辆一分为二,分区负责;工资和效益挂钩,奖勤罚懒。为了加强高碘区工作,每个高碘乡镇都设有一名专管人员,还明确一名中层领导帮扶。每月都要深入销售网点和农户了解食盐供应情况,写出调查报告。盐政稽查人员既要查处市场上的私盐、劣质盐,也要负责监督加碘盐和不加碘食盐相互串销和混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改善服务,合理布局,构建科学销售网络
为了便于群众就近购买食盐,杜绝加碘盐和不加碘食盐相互串销和混销,基层盐业公司普遍增加了销售网点。1000人以下小村庄设一个零售点,1000-2000人的中等村庄设2个零售点,2000人以上较大村庄设4-5个零售点。普遍实行免费送货制,送货人员发现串销和混销现象,不仅要查明原因,追查责任,还要负责免费调换。濮阳市台前县盐业公司为每个销售点制作了醒目的提示牌,提示牌上标明该县高碘乡名称、高碘区食用不加碘食盐的好处等,让群众一目了然。新乡市长垣县的芦岗乡是我省第一批划定的高碘区,但有三个偏僻的自然村是缺碘村,需要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为了保证该村的碘盐供应,盐业公司就近专设了一个代批点,与代批点签订责任书,既方便了群众,又防止与不加碘食盐串销。
(四)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科学用盐的自觉性
高碘地区由长期供应加碘食盐,突然改为供应不加碘食盐,许多群众不甚理解。有的群众说:“以前你们宣传防治缺碘病,让吃碘盐,现在又让吃非碘盐,这不是折腾人吗。”还有群众说:“盐里加碘,就是增加了营养,吃非碘盐自然不如吃加碘盐好。”面对群众的怨言和知识的缺乏,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宣传。一是利用当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其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的特点。二是做好对销售网点的宣传。销售网点是连接千家万户的桥梁和纽带,这些零售户明白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的道理,就会起到义务宣传员的作用。三是利用农村集市贸易和每年的3.15、5.15宣传日,发挥集中宣传的效果。四是通过建立食盐安全村活动,构建农村宣传平台,发挥村委会的宣传作用。五是开展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直接深入农村的千家万户宣传。为此,高碘地区盐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比如新乡市封丘县盐业公司,几年来累计出动车辆160台次,人员800余人次,散发传单30000份,入户宣传10000家,在乡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70条,和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中小学生中认真开展防治碘缺乏病和碘过多病宣传活动的意见》,使宣传触及到方方面面。又比如开封市盐业公司,主动与地方病防治部门联系,共同深入郊区街道,走访群众饮水情况,开展现场办公。根据实际饮用自来水缺碘和自家井水高碘界定食用盐种,借助日常商品供应渠道确定销售网点,既统一了思想,又宣传了科学用盐知识,让群众心服口服,真正感受到政府关怀民生的温暖。
三、食盐差别化供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我省实行食盐差别化供应以来,由于各级盐业部门的共同努力,食盐市场逐步趋于稳定,开封、濮阳、新乡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的销量基本正常。但是,发展并不平衡,商丘市大部分处在高碘区,近年来食盐销量出现下降趋势。一是宣传还有死角,有些群众还不了解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的必要性。二是群众反映两种盐的小袋包装,颜色、版面一样,不便于区分。另外,就食盐差别化供应而言,我省除了高碘区供应不加碘食盐外,还有三门峡部分区域为防治大骨节病供应加硒碘盐,林州市为防治食道癌供应核黄素碘盐,这些也都属于食盐差别化供应范围,由于时间关系这次没来得及走访调查。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1、食盐差别化供应在我省涉及人口较多,将近900万人,盐业部门责任重大,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有关市县盐业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食盐差别化供应提高到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高度来认识。承担此项任务的盐业公司,特别是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应该作为省市盐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的重点。
2、改进食盐小包装,便于群众区分不同盐种。目前我省食盐小包装正由过去的兰色改为绿色,建议加碘盐使用绿色,不加碘食盐仍使用原来的兰色,或使用红色。另外,在包装袋正面注明:不加碘食盐,供高碘区居民及甲亢病人食用。背面空白处加印科学用盐知识:高碘的危害-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人体需要的碘主要来源于食物和水。个别地区水源中含碘量可以满足人体需要,就不需要另外补碘。长期摄入过量的碘,会引起高碘甲状腺肿等不良反应,危害人体健康。因此,高碘区居民及甲亢病人应食用不加碘食盐。同样道理,加碘盐应印上碘缺乏危害知识。这样,宣传就会随着盐袋源源不断流入家家户户,会比印发传单效果更好。
3、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作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多联合卫生部门参加,重点宣传科学用盐知识,让群众心服口服,从而提高对盐业部门的信任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