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深化学习两个《条例》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培训班
 

(2004-12-30)              

    

    12月16日至17日,省局在郑州市举办全省盐业系统深化学习两个《条例》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培训班。
    这次培训班是省局在2004年度召集召开的最后一个全省盐业系统学习培训班,也是省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由全省盐业系统党政一把手和纪检干部参加的学教培训活动。到会的主要领导有省纪委常委高委同志、省纪委三室主任刘国栋同志、省发改委纪检组长杨国宙同志、省发改委监察室主任张春才同志。省局党委对此次培训工作极为重视,党委书记、局长冯树杰同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德法,副局长张玉强、姚延岭同志、纪检书记杨金玉同志以及总经理助理尚兰柱、夏国政同志都出席了培训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有各省辖市盐业局党政一把手、纪委负责人,各生产企业厂长(经理)、主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省局局属各单位的一把手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的处长。
    这次培训,是我省盐业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深入学习两个《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学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领导干部及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深入探讨在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途径和办法,为我省盐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培训班首先由省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德法同志代表局党委做动员报告,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为盐行业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理清了工作思路,指明工作方向。省纪委常委高委同志做了反腐败形势教育报告,他站在全国和世界的高度,用详实的资料、典型的案例、通俗的语言,从多层次、多角度全面阐明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明确提出了抓好反腐倡廉必须做好的五项工作,进一步指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强化的六种意识,以及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的具体要求等。使我们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必将对全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对全行业的食盐专营工作是一个有力的推动。省发改委纪检组长杨国宙同志也做了重要讲话,对省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针对我省盐行业的实际情况,非常明确地为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听取了廉政模范驻马店市汝南县纪委书记杨正超同志的先进经验报告,聘请省委党校纪委书记徐洪波同志做了两个《条例》学习辅导讲座。省纪委综合室周富强主任做了一场生动的“深化廉洁经营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报告,结合我省盐行业管理经营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廉洁经营意识,如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作了深刻的讲解。
   培训班结束时,纪检书记杨金玉同志做了总结讲话,指出通过培训工作中同志们的几点收获:一是对两个《条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贯彻两个《条例》,躬身践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参训人员对中央颁布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有了新的认识。二是对搞好廉政建设和食盐专营的辩证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坚定了抓好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三是纪检干部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更加明确了自己在廉政建设中所担当的责任。杨书记还结合行业特点,就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向同志们提出了几点希望:第一,一定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我们共产党宗旨的根本体现。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单位的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不动摇。第二,领导干部必须执政为民,不能淡忘责任。第三,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放纵欲望。共产党人奉行的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把自己视同为普通百姓,必须为人表率,克己奉公。第四,领导干部必须警钟长鸣,不能心存侥幸。第五,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不能游离于组织和群众之外。希望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最后,杨书记提出四句话和大家一起共勉:“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是领导干部就为所欲为,千万不能因为别人尊重自己而忘乎所以,千万不能把组织的告诫、提醒置若罔闻,千万不能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